订婚未按时给女方送36万彩礼,男子轻生溺亡,父母索赔20万
男子陈某与女子武某订婚,但未按约定的时间给女方送36万元彩礼。武某催促陈某尽快送彩礼,陈某告知武某其与家人发生争执后离家,并表示出自杀的想法,武某安抚其情绪进行劝阻,但最终未能阻止陈某轻生溺水死亡。
事发后,陈某父母将武某及其父亲起诉至法院,索赔20万元。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10月15日,夏邑县人民法院公布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武某及其父亲的行为与陈某的死亡不存在因果关系,不承担责任。因武某自愿补偿2万元,法院判决武某补偿陈某父母2万元。
男子因彩礼问题轻生溺亡
家属起诉女方索赔20万元
陈某的父母诉称,2024年2月,经媒人介绍,儿子陈某与武某订立婚约。在交往期间,武某及其父亲武某云利用陈某的爱慕之心,多次在送彩礼问题上对陈某语言暴力、情绪控制、精神PUA。2025年2月3日,女方以死逼迫陈某让其送高额彩礼,致使陈某于2月4日凌晨溺水死亡。因此,陈某的父母请求判令女方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20万元,并赔礼道歉。
武某及父亲武某云辩称,首先,陈某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正确处理好与武某之间的恋爱关系,自寻轻生结束自己的人生路途,后果应由其本人承担。其次,陈某和武某第一次订婚是在2024年2月,订婚时送压手礼10万元和三金,因陈某提出分手,女方将彩礼款和三金退还给陈某。2024年底,陈某托其亲属来到女方家,要求再次订婚,女方家同意后,经双方及家人、媒人协商,男方自愿拿出彩礼款36万元,双方约定于正月初六送彩礼,协商的婚期定在正月初九,但最后男方并未送彩礼。
武某认为,因陈某父母在给予彩礼款的问题上与陈某产生分歧,导致陈某想不开,产生轻生的念头。在陈某与武某微信聊天中,武某劝阻陈某,不能因婚姻问题想不开,并将陈某有轻生的情况告知陈某母亲和陈某的朋友及发小,但未能阻止陈某轻生事件的发生。对于陈某不幸死亡感到惋惜,但女方在陈某死亡事件上均没有过错,其死亡与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