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医院副院长不雅视频 或将承担法律责任
11月6日,湖南省人民医院一副院长,与该院一名眼科副主任的不正当男女关系被曝光。11月7日,有专业律师分析,不雅视频的传播者或将构成侵权并承担法律责任。11月6日下午,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公开通报,经核查,网传湖南省人民医院祖某某、曾某生活作风问题,情况基本属实。目前,已对涉事人员暂停职务进行调查,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googletag.cmd.push(function(){googletag.display(\"div-gpt-ad-1325148279462-2\");});公开资料显示,彼时,祖某某任湖南省人民医院副院长,曾某则是该院眼科副主任。随着二人的不正当关系被曝光,同时也有不少人好奇,相关的不雅视频是怎么传出来的?拍摄者、传播者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对此,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明明表示,虽然前述二人的行为不道德,但是如果相关视频是由他人偷拍并故意对外传播,则可能构成民事侵权行为,视频拍摄者或传播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张明明律师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公民个人信息包含公民个人隐私,不雅视频属于当事人隐私,也属于个人信息。他说:“如果在互联网上广泛扩散他人的不雅视频,严重影响当事人生活、学习、工作,甚至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视频传播者将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033条也明确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视频拍摄者如果涉嫌民事侵权行为,需要承担停止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