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政府」秘书长林志升夫妇吸金 判赔143万
「台湾民政府」秘书长林志升(已死亡)、林梓安夫妇虚构美国政府将接管台湾,民众申办台湾民政府身份证等证件,将来可获得各种福利而吸金,林姓男子不满被骗求偿,高院判决林女应赔偿林女143万元。(记者杨国文摄)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台湾民政府」秘书长林志升与妻子林梓安等人,被控虚构「美国政府」将接管台湾,吸金逾7.1亿元被桃园地检署起诉,检调搜索时,在林家豪宅衣柜赫见1.3亿元现钞,桃园地院审理后依299个诈欺取财罪、洗钱等罪,重判林梓安19年徒刑,没收不法所得,林志升因死亡,涉案部分获不受理;林姓男子主张因误信林志升夫妇谎言,申办台湾民政府身分证件、捐款,求偿143万多元,高等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判林女应全数赔偿。林梓安、林志升被控打著「美国政府」将接管台湾、接管后须聘用大量政务官等口号,透过发行身分证、车牌、旅行证及任官课程吸金,甚至以向美国提出接管台湾的诉讼案向会员募款,吸金7.1亿元。请继续往下阅读...
林姓男子提告求偿指称,林志升成立台湾民政府(Taiwan Civil Government),对外谎称美国政府将移转政权给台湾民政府,因此台湾民政府将派人与美国政府官方机构进行联系与交流。林梓安和林志升于2014年6月20日至2018年5月10日间,向他讹称申办台湾民政府的身分证、旅行证件、参加法理课程及捐款赞助向美国法院提出的诉讼案(控美案),在台湾民政府执政后,可获得各种福利,他误信而陆续缴交申办台湾民政府身分证费用新台币1000元、申办台湾民政府旅行证件6000元、参加课程费用2万4000元及控美案捐款140万元,被骗共计143万1000元,请求法院判决林女返还。桃园地院判决林梓安应返还林男143万1000元,林女不服,上诉高等法院。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