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是国家的义务,不是慈善也不是施舍
很多人一提起养老,首先想到的是自己年轻时得多攒点钱,或者指望儿女有出息、能孝顺。
很少有人会立刻、直接地把养老这件事,和国家这个大家伙联系起来。好像养老纯粹是个人和家庭的私事,与国家无关。
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如果我们把目光放远一点,看看养老这件事在现代国家是怎么来的,或许能看得更清楚。
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养老制度,其实历史并不算太长。真正把它当成一个国家必须承担的责任来系统构建的,要追溯到一百多年前的德国。
那时,工业革命轰轰烈烈,大量农民涌入城市成为工人。他们离开了土地,也就失去了传统“养儿防老”的根基。在机器旁辛苦一辈子,老了、干不动了怎么办?生活没有保障,社会就容易动荡。
当时的德国宰相俾斯麦,是个精明又务实的人,他看到了这个问题。为了稳定社会,安抚庞大的工人群体,他在1889年主导创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强制性的养老保险制度。
这不是因为他心地善良,而是他明白,让劳动者在年老力衰时能有一口饭吃,是社会这艘大船能平稳航行下去的压舱石。
从那时起,一个观念就开始萌芽并逐渐传递世界:公民在年轻时为社会发展贡献了力量,那么在他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国家和社会有义务为他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这不再是君王或者富人的恩赐,而是一种基于社会契约的责任。
时间过去了一百多年。
国家的宪\\~法也白纸黑字地写明了:“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这句话很朴实,但分量很重。它确认了,当我们老了,向国家寻求基本的帮助,是我们的权利,就像我们有呼吸空气、饮用清水的权利一样自然。
这不是在乞求谁的怜悯,也不是在等待谁的施舍。
养老,是国家对全体公民负担的同等保障义务,是社会公正一块重要的基石。
每个人,都是国家机器上的一颗螺丝钉。
有的螺丝钉在关键部位,闪闪发光;但更多的螺丝钉,散布在机器的各个角落,比如田里耕作的农民,车间里打螺丝的,马路上的清洁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