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2年6个月的重庆维权公民陈明玉二审维持原判 已被转监至江北监狱服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5年9月29日,本网重庆维权人士陈明玉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一审被判2年6个月,二审被驳回维持原判。近日得知她已被转监到江北监狱服刑。
2025年3月26日,陈明玉案件开庭,法院当庭以寻衅滋事罪判决陈明玉有期徒刑2年6个月。其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2025年7月6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二审案件决定不开庭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5年9月25日获悉,陈明玉已被送入重庆市未成年犯管教所(重庆市江北监狱)服刑。
陈明玉:女,重庆市人,维权公民,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
早年,曾因其胞兄被重庆市渝北区公安分局警察吴秀峰夜半入室枪杀案,并其自家房屋土地遭当地政府强拆强占,又遇“重庆臻纪”资金物品被查封案(即2013年-2014年间全国最大的一起涉嫌利用书画非法集资案,重庆臻纪总部及旗下7家分公司已被公安部门查封停业,总经理等10多名高管、骨干被拘捕),遂维权投诉,誓要讨回公道和维护应得的生存权益;后其再维权过程中又遇到许多如她一样的弱势维权者,故而逐渐认识到集体维权的重要性和互助性,遂成长为一名维权公民,除为自家维权外,也积极投入其他与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