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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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刑5年的女權活動家、獨立記者黃雪琴入獄4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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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刑5年的女權活動家、獨立記者黃雪琴入獄4周年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9月19日,本網獲悉:四年前的今天,女權活動家、獨立記者黃雪琴被捕。黃雪琴於2021年9月19日被抓捕,2024年6月14日,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目前在廣東省女子監獄服刑,刑期至2026年9月18日。 黃雪琴簡介:1988年生,女權人士、獨立記者,曾任《新快報》及《南都周刊》的調查記者,關注性別、平權、官員貪污、企業污染、弱勢群體等議題,也參與多起#MeToo案件的報道和為性侵害性騷擾受害人提供幫助和支持。黃雪琴本計劃於2019年赴香港大學就讀法學碩士,但後於2019年10月17日被廣州警方以「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後改指定居所監視居住至2020年1月17日取保獲釋。2021年,黃成功獲得英國志奮領獎學金支持,原計劃於2021年9月20日前往薩塞克斯大學(University of Sussex)就讀發展學碩士。 2021年9月19日黃雪琴遭廣州警方抓捕,於2023年9月22日開庭審理,未當庭宣判。黃雪琴、王建兵「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2024年6月14日上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一審判決黃雪琴有期徒刑5年、王建兵有期徒刑3年6個月。黃雪琴當庭表示要上訴。一審判決書如下:被告人黃雪琴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十萬元。刑期自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抵折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9月19日起至2026年9月18日止。此前羈押在廣州市第一看守所。2024年10月17日,黃雪琴被送往廣東省女子監獄服刑。     文章來源:維權網...
被抓捕羈押的海外活動者張雅笛Tara的案情通報:張雅笛被湖南省長沙市國家安全局以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刑事拘留,目前關押在長沙市國家安全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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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捕羈押的海外活動者張雅笛Tara的案情通報:張雅笛被湖南省長沙市國家安全局以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刑事拘留,目前關押在長沙市國家安全局看守所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9月20日,本網獲悉:被抓捕羈押的海外活動者張雅笛Tara的案情最新通報如下:張雅笛被湖南省長沙市國家安全局以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刑事拘留,目前關押在長沙市國家安全局看守所。 張雅笛:朋友稱Tara,女,22歲,海外青年活動者,長期關注藏文化與藏人權益,」華語青年挺藏會」編輯;長期旅居法國。2025年獲英國倫敦大學亞非學院人類學碩士獎學金,原計劃9月赴倫敦就讀研究生。 2025年7月5日:張雅笛由境外乘機返回中國,抵達湖南長沙。 2025年7月31日:張雅笛被國家安全機關帶走。隨即,張雅笛被湖南省長沙市國家安全局以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刑事拘留,目前關押在長沙市國家安全局看守所。期間,家屬委託的律師嘗試會見,卻以「涉及國家秘密」為由遭拒。     文章來源:維權網...
因悼念劉曉波去世7周年遭抓捕的浙江民主黨人鄒巍案2025年9月19日上午開庭,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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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悼念劉曉波去世7周年遭抓捕的浙江民主黨人鄒巍案2025年9月19日上午開庭,未當庭宣判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9月20日,本網獲悉:因悼念劉曉波去世7周年遭抓捕的浙江民主黨人鄒巍案2025年9月19日上午開庭,法庭外戒備森嚴。 幾十名公民前來旁聽案件被拒絕。有個要求旁聽的公民被關了2個小時。 鄒巍年邁的母親到法庭內旁聽了案件。鄒巍本人及辯護律師均做無罪辯護,並對法庭沒有保障旁聽權和辯護權提出了抗議。法院不顧辯護人提出的迴避申請,強行審判,到下午1點多開庭結束,沒有當庭宣判。 鄒巍簡歷:1968年生,浙江省杭州市人,職業缺詳,中國民主黨浙江委員會重要成員(俗稱浙江民主黨人),人權活動家,中國在押政治犯。 因執著追求民主自由理念,很早即成為浙江杭州區域堅定的民主運動參與者; 又因浙江省民運人士衝破中共政府的打壓與阻隔風險成立民主黨浙江委員會,其即一直以浙江民主黨人自居,故此多次被當局警方傳喚和抄家; 2012年1月12日,就曾因廣東省陸豐市發生了烏坎事件(即陸豐市烏坎村在基層選舉過程中,發生了村民從對經濟的要求上升到對政治的要求的集體抗爭事件,此一事件因震驚世界而導致中共認為國內政治形勢嚴峻,其遂在此階段被杭州市警方十數人突然衝進其家進行大抄家,當場搜走其個人計算機、通訊簿、U盤等凡被認為「有價值」的東西,並將其帶走傳訊; 2023年11月20日,曾因為江蘇南京異議人士孫林在家遭警方疑似毆打致死而舉牌發聲,同時又是網路發布的《就孫林之死真相不明——致南京市政府公開信》的積極簽名者,遂立遭杭州市拱墅區警方抓走刑拘,其家及其母住宅均遭搜查; 2024年3月17日,曾因為新冠疫情吹哨人李文亮醫生「被死亡」四周年紀念之際舉牌發聲,又因在中共兩會召開之際被警方強迫旅遊結束後,到湖州市辦事並在網上公布自己被旅遊、被維穩等訊息,而又被當地警方帶走傳喚和被訓誡; 2024年7月13日,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逝世7周年紀念日,因其與獨立作家昝愛宗、庄道鶴和民主黨人...
著名人權捍衛者、公民記者張展案2025年9月19日在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當庭宣判 獲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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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人權捍衛者、公民記者張展案2025年9月19日在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當庭宣判 獲刑4年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9月20日,本網獲悉:著名人權捍衛者、公民記者張展案2025年9月19日在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從上午9點持續到中午1點。法庭當庭宣判:「尋釁滋事」罪成,判處有期徒刑4年。 開審前夕,當局實行跨省維穩,提前帶走多名身處上海或外地準備前往上海的維權人士;派出大批公安法院外把守,防止有人到場聲援。 現場前往旁聽的7名外交官、記者被拒之門外,多名想圍觀庭審的維權人士被帶走,一些人權活動人士被警方嚴控在家。 一年多以前,張展女士於2024年5月13日出獄,後其仍不斷通過社交媒體聲援維權人士;8月又隻身赴甘肅,說服張盼成母親簽署了委託書;隨後遭抓捕。被捕後曾被當局進行精神病鑒定;其在獄中曾再次絕食抗爭,被看守所強迫灌食。她被當局指控在社交媒體散布虛假消息,檢察院建議量刑四至五年。 張展被抓捕後,引起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當局仍然以各種方式封鎖張展案的信息,使得張展案件細節無法被外界所知曉。對張展女士的境況,本網將持續關注。 張展簡歷:女,1983年9月2日出生,陝西省咸陽市人,上海市浦東新區居民,曾任職於上海市某證券公司高管,原執業律師,公民記者,人權捍衛者,中國在押政治犯。 早期,曾就讀於西南財經大學金融專業並獲取碩士學位;自2010年起,離開家鄉到上海謀職;曾為追求自由理想而甘願放棄在一家證券公司的高薪職位;曾任職律師,但後因在網上發表針砭時弊的文章而遭報復,被迫離開律師崗位;因不滿中共當局的政治現狀,曾長期在網路平台發表批評「一黨專政」、腐敗濫權等言論,且因內容尖銳,頗具針對性,而被上海警方多次約談、傳喚及威脅; 2019年以來,因在微信等社交軟體上大量轉發香港「反送中」抗議視頻及文圖資料,尤其是在上海街頭舉傘要求結束社會主義制度、共產黨下台等,隨於2019年9月9日被上海市黃浦區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期間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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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抓捕的原浙江省天主教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原天主教溫州教區教會神父麻顯士的案情及簡歷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9月20日,本網獲悉遭抓捕的原浙江省天主教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原天主教溫州教區教會神父麻顯士的案情及簡歷,現在通報如下: 麻顯士:1960年代出生,浙江省人,天主教徒,資深神職人員,原浙江省天主教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原天主教溫州教區“官方”教會神父,中國在押良心犯。 早年因信仰耶穌基督而成為天主教徒,後因在上海市松江區的天主教神學院(簡稱“畲山修院”)修學而成為神父,並逐步成為“官方”教會的代表,還擔任了浙江省天主教事務委員會副主席; 2016 年9月,因當時的溫州教區朱維方主教去世,原本應由早已被梵蒂岡本篤十六世教宗任命為助理主教的邵祝敏順次接替主教一職,但因他拒絕加入被中共當局管控的中國天主教愛國會(即“愛國會”),故當局就將邵的主教職位剝奪,改為支持讓麻顯士神父擔任,因為其接受“愛國會”管理,所以算是“愛國”神父;但此事在當地引起不少風波,有不少神父及信徒都認為對邵祝敏主教極其不公; 2024年11月2日,其在一次公開主持煉靈月的禮儀之後,就突然消失,較長時間後才知,其被浙江省義烏市警方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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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言獲罪遭跨省抓捕的湖南株洲自媒體人尹建根的案情及簡歷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9月21日,本網獲悉因言獲罪遭跨省抓捕的湖南株洲自媒體人尹建根的案情及簡歷,現在通報如下: 尹建根:1965年出生,湖南省人,住株洲市荷塘鎮桂花小區,自媒體人,微博公眾號博主名“筆耕下的陽光”,法治在線記者,維權公民,中國在押政治犯。 其因為人正值,又長期致力於關注百姓民生問題,隨著Z時代(也稱“網生代”、“互聯網世代)的出現和發展,其開始創建自媒體平台以揭露時弊,並經常撰寫文章為許多需要幫助的弱勢維權群體發聲; 2025年8月11日,其因在自媒體平台發布了一篇題為《安徽和縣再現山東平度“王麗書記版”,劉瑩書記與其相比“更勝一籌”》的文章,該文涉及對安徽省和縣歷陽鎮黨委書記劉瑩的批評性文字,故被安徽省馬鞍山市和縣警方跨省來到湖南省株洲市其居住小區,強行要求其刪帖;但被其拒絕,之後其被和縣警方帶走失聯;後其家人朋友(含熱心網友)經多方打探,二十天後終於獲知,其已被馬鞍山市和縣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關押在和縣看守所; 據稱,其被抓捕與其以“筆耕下的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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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臨朐縣71歲的法輪功學員周桂花女士遭收監關押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9月21日,本網獲悉:山東臨朐縣法輪功學員周桂花,女,一九五四年一月生,2025年71歲,因修鍊法輪功,曾經被中共當局多次被抄家、抓捕,一次關洗腦班、一次關派出所、二次拘留,並被勞教一年。 周桂花2016年1月在公園裡宣講法輪功被抓捕,遭當地公檢法構陷判2年,因身體原因未入獄,後其被迫離家流亡,於2019年回家。回家後,當地法院、北關派出所、臨朐國保繼續迫害周桂花,又幾次送監體檢,均因身體不合格未能收監。 2025年9月5日當局有對其強行體檢,身體健康仍不合格的情況下,仍被縣法院、公安國保、及所謂的“法制大隊”人員收監到濟南女子監獄關押,期限2年,刑期至2027年9月4日。 文章來源:維權網...
周世鋒:對北京互聯網法院嚴重違反憲法和法律規定,充當孫力軍政治流毒的打手,公然對抗黨中央和巡視監督的控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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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世鋒:對北京互聯網法院嚴重違反憲法和法律規定,充當孫力軍政治流毒的打手,公然對抗黨中央和巡視監督的控告狀

尊敬的中央巡視組領導: 我叫周世鋒,男,身份證號410522196411180077,電話13241550118。現鄭重控告北京互聯網法院嚴重違反憲法和法律規定,充當孫力軍政治流毒的打手,公然對抗黨中央和巡視監督。 一、舉報與遭遇報復 2025年7月31日,我通過快遞向中央第十巡視組反映,北京互聯網法院積極充當孫力軍政治勢力的打手,拒絕立案、掩蓋案件事實。 然而,在我反映問題後,北京互聯網法院於2025年9月17日向我發送簡訊稱: 「周世鋒您好!您於2025-04-07 15:02:23提交的周世鋒與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關於網路侵權責任糾紛一案申請內容不符合法院網上立案工作的相關規定,終結審核。」 這一做法明顯是針對我舉報行為的報復。該回復既未引用任何法律條文,也未說明所謂「不符合」的具體理由,而是以「終結審核」方式剝奪我的訴權,完全違背立案登記制的中央要求。 二、北京互聯網法院的違法行為與法律依據 1.拒絕立案,違反《憲法》保障的訴權 •《憲法》第41條規定:公民有向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檢舉的權利。 •北京互聯網法院無正當理由拒絕立案,實質上剝奪了我的基本權利。 2.違反立案登記制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應當符合的條件為「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並未授權法院以「終結審核」理由拒絕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2015年5月1日起實施)明確:人民法院應當對起訴材料「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並載明理由。北京互聯網法院既不立案,也不出具合法文書,程序嚴重違法。 3.未依法移送涉職務犯罪線索 • 監察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等國家機關發現國家工作人員涉嫌職務違法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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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刑4年的廣東省茂名市電白區法輪功學員李國媛女士的案情及簡歷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9月22日,本網獲悉獲刑4年的廣東省茂名市電白區法輪功女學員李國媛女士的案情及簡歷,現在通報如下: 李國媛:廣東省茂名市電白區法輪功學員,女,1969年6月生,家住茂名市電白區水東街道東陽北街。因修鍊法輪功,她曾多次遭中共人員騷擾。 因為參與了一塊學習法輪功的主要著作《轉法輪》,2023年5月11日,警察闖入李國媛家中將其抓捕,隨即被關押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後遭刑事拘留、批捕、起訴。2025年8月29日,她們被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判刑:56歲的李國媛被判刑四年,刑期至:2027年5月10日。 文章來源:維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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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刑2年8個月的廣東省茂名市電白區法輪功學員區芬女士的案情及簡歷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9月22日,本網獲悉獲刑2年8個月的廣東省茂名市電白區法輪功學員區芬女士的案情及簡歷,現在通報如下: 區芬:廣東省茂名市電白區法輪功學員,女,1949年6月生,2025年76歲,家住茂名市電白區水東街道澄波街。區芬和丈夫馮月明於1998年開始修鍊法輪功。近幾年來,當地警察多次騷擾馮月明、區芬夫婦,並對出入區芬家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監控。 因為參與了一塊學習法輪功的主要著作《轉法輪》,2023年5月11日,警察闖入區芬家中將其抓捕,隨即被關押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後遭刑事拘留、批捕、起訴。2025年8月29日,區芬被判刑2年8個月,刑期至:2026年1月10日。 文章來源:維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