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留學生胡洋被刑拘已逾三個月 其母親公開呼籲依法保障律師會見權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0月26日,本網獲悉:荷蘭留學生胡洋被刑荷蘭留學生胡洋拘逾三個月,其母親公開呼籲依法保障律師會見權。
胡洋已被刑事拘留92天。胡洋母親近日公開表示,他們已多次向國家公安部、河南省及鄭州市各級公安、檢察機關遞交信訪函,呼籲依法保障律師會見權,並要求案件公開、公正辦理。該事件引發社會各界的持續關注。
荷蘭留學生胡洋疑因「言論問題」遭中共當局以「尋釁滋事罪」抓捕,辦案單位為鄭州市二七區公安局,胡洋被關押在鄭州市第三看守所。目前,胡洋在荷蘭留學的學校已經開學,而自2025年7月26日,鄭州警方已將胡洋羈押3個月,已導致胡洋無法按時入學,其在荷蘭留學的個人事務皆無法處理,胡洋母親因此不得不在網上發帖公開呼籲。
據胡洋母親透露,自胡洋被刑拘以來,律師多次向辦案機關提出會見申請,但至今未獲批准。家屬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犯罪嫌疑人(包括被指控為政治案件者)在偵查階段依法享有委託律師並會見律師的權利。其母親強調,這一法律保障應適用於所有被羈押人員,無論案件性質如何,都不應被剝奪或延遲執行。
其母親還多次上訪致函中央及地方機關。為保障案件依法處理,胡洋家屬於10月12日、13日、15日分別向下列機關發出多封信訪函:• 國家公安部• 河南省公安廳• 鄭州市公安局• 最高人民檢察院• 河南省檢察院。
信中請求上級部門依法監督,責成辦案機關依規批准律師會見,防止黑箱操作、違規取證,確保胡洋的人身安全。
其母親在信中表示,公開透明的司法程序不僅符合現行法律框架,也體現法治社會的基本要求。他們呼籲相關機關嚴格依照法定程序辦案,確保律師依法介入辯護,防止出現超期羈押與權利受限。
多位法律觀察人士指出,胡洋案再次凸顯出偵查階段律師會見難的現實問題。律師介入程序受限,不僅損害辯護權,也削弱司法公信力。有法律界人士呼籲,應切實...








